KTV激光导致顾客手机摄像头受损 本报记者协调后双方约定赔偿方案

2024-09-01

  BG真人平台5月中旬,丁女士一行十人在汉阳区欢乐迪KTV(钟家村店)欢聚时遭遇了一场意外的“科技伤害”。据丁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反映,由于KTV包厢内未设置提示标语,他们其中四人手机的前置摄像头不幸被点状激光照射,导致拍照出现紫色斑点,严重影响了拍照功能。然而,在长达3个多月的沟通中,店家终未同意全额赔偿。近日,极目新闻记者介入协调,双方约定赔偿方案。

  5月18日下午,丁女士及其朋友来到位于汉阳区汉阳大道的欢乐迪KTV(钟家村店),一起聚会唱歌。其间,四位女士坐在点阵激光区域下,其余人分散就座,并多次用手机拍照、录像以作留念。

KTV激光导致顾客手机摄像头受损 本报记者协调后双方约定赔偿方案(图1)

  5月20日,丁女士发觉近期用手机拍摄的照片存在紫色斑点,而在此之前手机并不存在该问题,便在群中提出疑问,此时同坐的几人均发现手机拍照出现不同程度的紫色斑点,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斑点愈发明显。而分散就坐在其余位置的同伴手机并未出现问题。几人上网搜索后发现,相似案例时有发生,原因是激光照射的问题。同时,她们了解到,在演唱会等同样存在激光的场合会标有醒目的提示语,而欢乐迪KTV并未告知顾客有此风险。

  发现上述问题后,5月27日,几人联系到店长,试图协商索赔。丁女士告诉记者,此时店长否认摄像头损坏与店内激光有关,不愿承担赔偿责任。为形成完整证据链,6月3日,丁女士等几人联系手机供应商开具检测报告,根据报告所示:“前摄像头紫斑问题由激光设备所致,被激光灼伤等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不予以保修,费用为1949元/台。”

  随后,几人将检测报告出具给店长,经过多次沟通之后,6月19日,店长建议她们申请保险赔偿,并安排公司人事为双方对接。“我们将证据链提交给保险公司后,得到的却是尚不明确的赔偿比例。”另一名求助人王女士告诉记者,此前,保险公司回应称,只能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赔偿,不能保证全额赔偿,而剩余的费用店家并不愿意承担。

  “我们一直试图协商解决这件事,但是相关责任方却一直推卸责任,时间越拖越长。”王女士说,因为赔偿事宜始终协商未果,她们只好请求媒体帮助。

  8月23日下午3时,极目新闻记者来到位于汉阳区汉阳大道的欢乐迪KTV(钟家村店)。在店内,丁女士和王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她们受损的手机摄像头以及前期的鉴定结果。

  丁女士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因此,她们的诉求就是能够得到全额赔偿。

  对于丁女士和王女士的诉求,店长李先生提出异议,认为对方证据不够充分,只愿意在保险公司的赔付之外赔偿500元。

  由于双方意见不一,记者现场介入沟通,双方最终达成约定。丁女士等四人提交完整证据,若保险公司受理赔偿,店家将按比例赔偿剩余的维修款;若保险公司不受理赔偿,则采用诉讼程序确定赔偿比例的分配。对于现场沟通结果,丁女士和王女士均表示认可。

  事后,店长李先生表示,会配合丁女士等4人向保险公司递交相关材料并沟通保险理赔事宜。8月29日,丁女士和王女士告诉记者,目前正在搜集相关资料,待资料齐全后再与保险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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